组织领导坚实有力
确定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红亮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刑检业务的副检察长朱兴阶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了专职联络员。
扫黑办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全院各部门有序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案件办理“捕诉一体”
从侦监、公诉抽调业务能力突出的干警组成扫黑除恶专案组,专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环节均由一个办案组完成,实现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捕诉一体”化。
线索摸排全面覆盖
开通举报热线,由专人值守;设立举报信箱,坚持每日查看。
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推进台账规范化建设,妥善移交处理线索。该院扫黑办、控告申诉室、刑事执行检察室等部门均建立了线索摸排台账,认真收集登记,并尽可能做到线索“清零”。
扫黑除恶专案组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反复审查分析案件,排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并在审查逮捕意见书和公诉审查报告中背书说明。
检察监督持续强化
强化侦查监督。提前介入案件3件,后因达不到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引导公安机关以一般刑事犯罪案件提请批捕。
坚决执行涉黑涉恶案件不捕不诉备案审查和请示汇报制度,防止打击不力,在办理方某某等16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胡某某、王某某等20人寻衅滋事案等案中,对于不捕不诉的情形均向上级机关作了专题汇报。
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件,追诉遗漏罪行13人。
坚持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审查法院判决的案件,及时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向桑植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
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室建立了黑恶势力犯罪执行档案,做好对服刑人员的审查、执行工作。
针对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未成年较多的现象,向桑植县教育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部门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份。
宣传发动力求精细
增设专题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和印发宣传单;适时宣传法规政策,发布工作动态;并深入刘家坪、马合口、官地坪等乡镇,广泛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举办扫黑除恶知识抢答赛,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