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参加工作的田梅玉在当时还被称为“新街公社”的地方任计划生育专干,五年后,因组织上对她工作的肯定,还未满23岁就已经成为了某乡的副乡长。又一个五年过去,作为组织重点培养的对象,她放弃了行政职务,选择进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职业领域——检察院,当一名“打杂”的书记员。也就是这个“打杂的”,在之后从检的岁月里,多次放弃调至“好单位”的机会,仅凭一腔热情,扎根在桑植县检察院27年。27年如一日,她始终坚定地屹立在检察岗位上,履行检察官职责。
2012年,申诉人钟某因不服法院对他的离婚财产分割判决向桑植县检察院申诉,经过时任该院民行室主任田梅玉的努力,使得钟某的合法权益经县检察院提请抗诉后得到了合法保护;2014年,在桑务工的24名农民工因施工方不兑现工资一事,求助检察院,田梅玉迅速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并通过细致调查搜集证据,仅过了一个月,施工方主动联系检察院并承诺积极配合兑现工作,一个星期后,24名农民工就领到了他们的“血汗钱”……
“执法为民、伸张正义”、“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钟某与24名农民工兄弟向桑植检察院赠送的匾额与锦旗上所标的话语。点赞声中,为单位争得荣誉的田梅玉,只是笑笑,在她心里,这些也不过检察官生涯中做的“分内事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