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过她出庭公诉的人,都会深深被她沉着冷静、言辞犀利的强大气场所折服!从检十年来,罗娜在公诉岗位上认真履行指控刑事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的职责,先后办理了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一批大要案件,所办案件有罪指控率为百分之百。
2009年,罗娜承办了一起在我市产生重大影响的被告人陈某某系列故意杀人案。为准确指控犯罪,她加班加点、严谨细致地审查证据,撰写了长达二十多页的退补提纲;为核实案件的关键证据,她顶着烈日远赴省外调查取证……最终,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死刑判决。“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准确适用法律,不枉不纵,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惩处,方能彰显法律的尊严,这是每一个法律人都必须担负的责任,才能对得起胸前的检徽。”她说。
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她还注重延伸检察服务职能,曾应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法律系的邀请,担任兼职讲师,并多次在公安机关、中小学校讲授法律知识,深厚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司法实践高度结合的授课方式,让她成为大家十分喜爱的老师。
她还抓住一切机会锻炼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全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控辩对抗赛中荣获“个人论辩一等奖”,全省首届“检察官律师论辩赛”最佳辩手奖,多次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撰写的多篇理论文章被省院、高检院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