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自今年4月起,张家界市检察机关以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社会宣传活动为切入口,释放“脚步不停、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的鲜明信号,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
精心谋划部署,组织上下联动齐发力
张家界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狠抓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务,细化宣传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对内,发动全市检察干警开展学习宣传,一是个人自学。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在研读原文的基础上,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安排学习进程,多种方式进行自学,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提高了思想认识,使全体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有了更深的领会,为全面宣传推广打下基础。二是集中研学。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加强集中学习,开展交流讨论。三是专家导学。依托互联网学习平台,普遍开展一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专题培训,着重就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及法律责任做了讲解。四是督查促学。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组织学习、社会宣传、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学习。

对外,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社区、进监狱、进单位、走村入户进行上门宣传。以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六大亮点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深刻理解条文含义,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



市院进社区、进监狱、进单位、走联系村进行上门宣传
线上线下并行,社会宣传效果明显
两级院同步发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拓展普法阵地,将该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利用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专题,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法律亮点解读,发动广泛转发、分享,让群众通过手机就能感受到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知晓度;二是方式多样。上门宣传和集中宣传同步进行,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及现实意义。三是成效显著。通过铺天盖地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背景和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对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方面的规定有了基本的了解,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更加入脑入心。
威廉希尔体育区院深入联系村宣传

威廉希尔体育县院进行定点宣传 
桑植县院进行入户宣传 
永定区院进社区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活动期间,两级检察机关共宣传1210人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在新媒体刊发学习宣传稿件8篇,有效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积极性。
下一步,张家界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走深走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